一、業務介紹:
(一)衛生所醫療門診:
門診業務、一般身體健康檢查(不包含勞工健康檢查)、行政相驗。
(二)企劃資訊業務:
各項為民服務業務、衛生保健志願服務、健康教育與行銷。
(三)醫事管理業務:
老人假牙補助、長期照護、民防動員、救護支援。
(四)疾病管制業務:
預防接種(疫苗管理)、流行性感冒、性病及愛滋病防治、
結核病防治、傳染病及防疫。
(五)健康保健及促進業務:
菸害防制、檳榔防治、健康體能、事故傷害防制、視力保健、
代謝症候群高危險群健康促進、更年期保健宣導、人口政
策、青少年性教育、社區健康營造業務、嬰幼兒健康管理、
外籍配偶生育保健服務相關業務、糖尿病、婦女癌症、口腔
癌、大腸癌、學前兒童保健、整合式癌症篩檢業務、腎臟病、
腦中風、心血管疾病防治及宣導、中老年病業務。
(六)心理衛生業務:
家暴、性侵、精神衛生、毒品防治、心理衛生。
二、各項服務服務流程及所需證件:
| 門診項目 | 醫療門診 | 體格檢查 | 行政相驗 | 疾病診斷書 | 門診檢驗 業務 | 糖尿病共同照護網 | 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應備證件 | 健保卡 | 1.身分證 2.照片2張 (三個月內) 3.健保卡 | 1.死亡者之身分證 2.疾病診斷書 | 1.本人身分證 2.健保卡 | 健保卡 | 健保卡 | 
| 工作流程 | 掛號→量血壓→醫師看診→領取處方箋→至健保藥局領藥 | 掛號繳費→醫師檢查→蓋關防→取件完成 | 掛號處預約時間→醫師前往相驗→開立死亡證明書→繳費→取件 | 掛號→醫師確認→開立疾病診斷書→蓋關防→繳費→取件 | 空腹掛號→醫師檢查→開立檢驗單→採集檢體→ 預約回診 【血糖立即可知結果】 【生化、尿液三天可知結果】 | 掛號→測量身高、體重、血壓、脈搏→醫師檢查→問診病史→護理及營養衛教→血液及尿液檢驗→領取處方箋→健保藥局領藥 | 
| 費用 | 部分負擔50 元 | 中文體格檢查表每份150元;每增加一份增收50元。 
 英文體格檢查表每份200元;每增加一份增收100元。 
 | 中文死亡證明書十份以內1000元 ,每增加一份增收10元。 
 | 中文診斷證明書一份50元,每增加一份增收30元 
 英文診斷證明書一份150元,每增加一份增收80元 | 部分負擔50元 | 部分負擔50元 | 
| 服務時間 | 週一、三、四、五 上午08:30至12:00(截止掛號時間11:30) 週二 下午14:00至17:00(截止掛號時間16:30) 
 | |||||
| 門 診 項 目 | 預防接種 | 嬰幼兒健檢 | 乳房攝影檢查 | 子宮頸抹片檢查 | 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應 備 證 件 | 1.健保卡 2.幼兒健康手冊 | 1.健保卡 2.幼兒健康手冊 | 健保卡 | 健保卡 | 
| 工 作 流 程 | 填寫評估表→評估及掛號→資料輸入電腦→醫師檢查與衛教→接種疫苗 | 掛號→量身高、體重、頭圍→發展評估與解說→護理衛教→醫師檢查→健檢完成 | 掛號→填寫檢查單→醫師採檢→返家等候檢查報告(約 2星期) | 掛號→填寫檢查單→醫師採檢→返家等候檢查報告(約 2星期) | 
| 費 用 |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 
 | 45-69 歲以上婦女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 | 30 歲以上婦女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 | |
| 服 務 時 間 | 週二、三 上午08:30至12:00(截止掛號時間11:30) 卡介苗施打時間固定每月第二週星期五上午09:00至11:00 
 | 依公告日期 (請上本所網站首頁/公告訊息/活動訊息查詢) 
 | 依公告日期 (請上本所網站首頁/公告訊息/活動訊息查詢) 
 | |
備註:榮民、低收入戶及持有持重大傷病卡者,免收醫療門診之部分負擔 50 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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